
朗读
永价[2009]25号
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永康市食品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永食(2009)6号]收悉。你公司承担我市定点屠宰加工的任务。由于机械化屠宰场的建成投资较大,设施费用增加,运行成本大幅度提高。为保证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浙江省定价目录》的规定和省物价局批准的调价计划,经成本监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阶层代表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为每头33元,实行城乡同价,从二○○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请你公司在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调整后,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服务,从方便群众出发,真正承担起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加工的任务,让全市人民吃到放心肉。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抄:市人大、市政协、市府办、经贸局、农业局、财政局、纠风办、减负办、
物价监督检查分局,蒋永根常务副市长、陈美蓉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