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9]132号
关于永康市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金华市消防支队永康市消防大队:
你队要求审批永康市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址:永康经济开发区学院北路以东、华夏路延伸段以北规划用地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大队部、中队部办公用房、消防训练塔、室内训练馆、传达室、干部公寓楼、训练跑道等建筑及新增装备、设施等。
四、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91.42平方米,其中大队部1396.27平方米,中队部2805.93平方米、室内训练馆1144.43平方米、消防训练塔272.58平方米、公寓楼728.25平方米、传达室43.96平方米;100米6道训练跑道。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803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六、项目建设周期:一年。
七、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