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9]80号
关于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待出让
工业用地投资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要求审批待出让工业用地投资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地处永康经济开发区西朱村LD01、LD02、LD03地块作为工业用地投资项目。
二、项目总用地74616平方米(林地),总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投资11200万元。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