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价[2009]8号
关于调整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永康市保安服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重新制定永康市事故车辆停车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价格管理目录》之规定。近年来你公司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使管理费用增加较大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从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停车收费标准,具体价格见下表。请你公司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停车场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监督检查。
永康市事故车辆停车收费标准
单位:每辆·天
19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货车、小轿车 | 10元 |
20-40座以下客车,2-5吨货车 | 18元 |
40座以上客车,5-10吨货车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8285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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