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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10]20号
关于永康总部中心人才公寓(一期)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康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永康总部中心人才公寓(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址:东城街道总部中心用地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人才公寓一期(金英楼、 金伦楼)。
四、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128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431.68平方米,其中地下二层建筑面积20986平方米,地上31层建筑面积56445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8757.67万元,资金自筹。
六、项目建设周期:二年。
七、按照初步设计评审会纪要精神,需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八、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附:初步设计评审会纪要。
二○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