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9]154号
关于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解放街北段
旧城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解放街北段旧城改造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市府办[2009]40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解放街老城区两侧、东至小北溪、南至中段改造区域、西至紫微路西门溪、北至九铃路区域内进行旧城改造,折除旧建筑(其中因规划不予拆除外)后进行三通一平建设,并对拆迁户进行异地安置在溪心区块D、F地块。
二、项目拆迁地面积202026平方米,拆除总建筑面积215800平方米;异地安置总用地337979平方米,安置总建筑面积475600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8.43亿元,其中市财政14.04亿元,安置户自筹4.39亿元。
四、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