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91号
关于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20万
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2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0]51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永康经济开发区四期西区南地块用地内新建标准厂房、仓储用房、办公辅助用房、宿舍、食堂等建筑及道路、围墙、绿化等公用工程建设。
二、项目总用地16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213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747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0000万元,引进企业筹措43311万元,自筹11483万元。
四、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