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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广〔2010〕18号
关于做好2010年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中心校、县(市、区)分校: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0〕51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日期、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30日,地点为农广校各县(市、区)分校。凡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均可免试入学,报名时应交验原始学历证件,并附学历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交1张一寸免冠近照,报名费15元,并填好报考审录表(报考审录表从农民教育培训就业网站上下载)。县(市、区)分校应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在8月20日前将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报考审录表上报省农广校,同时将2010年中专教材征订单(附件一)通过农民信箱或邮寄至省校沈瑞云。
二、招生专业
今年将开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信息管理、林业、畜牧兽医、动物卫生防疫、农村党建、农村经济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会计、供用电技术、企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农业机械化、种植(包括农作物生产技术、果树生产技术、蔬菜生产技术、花卉生产技术和中草药生产技术五个分支)、养殖(包括猪生产、禽生产、奶牛生产、牛羊生产、特种经济动物生产和水产养殖六个分支)等十六个专业,其中会计、供用电技术等二个专业同时开设脱产班。县分校在招生时专业要相对集中,各专业招生人数要力争成班。各地在招生时,要围绕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动员组织建设者参加学习。
三、做好书费、学费的收缴工作
1、书费:根据中央校的通知,各个专业的书费分别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215元;市场营销240元;计算机信息管理230元;林业215元;畜牧兽医200元;动物卫生防疫200元;农村党建200元;农村经济管理220元;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195元;会计245元(脱产班265元);供用电技术205元(脱产班225元);企业经营管理220元;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180元;种植—农作物生产技术205元、果树生产技术195元、蔬菜生产技术200元、花卉生产技术195元、中草药生产技术205元;养殖—猪生产200元、禽生产200元、奶牛生产205元、牛羊生产200元、特种经济动物生产200元、水产养殖210元;农业机械化225元。请各校在11月20日前按实际征订数将书款汇至省农广校。
2、非种养类专业学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村党建、农村经济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等六个专业为1890元;市场营销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为2000元;会计、供用电技术、农业机械化专业等三个专业为2070元。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学分或学年收取。成人中专普通班的学费收费标准仍参照浙江省教委、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1996〕280号、〔1999〕382号文件规定,按每生每学年1000-1300元,并可上浮25%执行。县分校在次年的2月底前按实际注册人数上交省农广校和市中心校部分学费,作为教务、考务、学籍管理等用,其余留县分校使用。其中:业余班每人每学年上交省校160元(会计、供用电技术、农业机械化专业为175元),市场营销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每人每学年上交省校155元,上交市中心校40元;成人脱产班每人每学年上交省农广校220元,市中心校60元。学费收缴方式按〔2004〕浙农广(综)字第4号、浙农广(综) 〔2007〕4号执行。
3、种养类专业学费:全省今年种养类专业计划招生3540名。凡就读种植、养殖、林业、畜牧兽医、动物卫生防疫等种养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学费由省财政全额拔付至县(市、区)农广校,县(市、区)农广校再按上述比例上交省、市农广校。
附件1:2010级中专教材征订单
附件2: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二O一O年招生简章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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