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近年来,在上级农业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广大农业政务信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局农业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推广农业工作经验、宣传农业工作成效、提升农业工作理念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更好地为农业发展服务,总结和交流农业新进展和新成效,及时反映各单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将《永康市农业局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永康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4日印发
附件:
永康市农业局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业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收集、编写、报送信息的积极性,提高稿件报送的数量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二、考核内容
信息工作实行计分制考核:
(一)基准分(60分)
完成下列目标任务,年度基准分计60分。局机关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畜牧局、农技推广中心、农机管理总站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条,其他单位每月不少于3条。
(二)加分和扣分
1、加分事项:
(1)永康农业局、金华农业局、省农业厅及农业部四级农业信息门户网站采用信息加分:被《永康农业信息网》“农业快讯”栏目采用的,每条加1分,“农业论坛”栏目采用的开拓性工作的主要做法或经验总结等综合性文章,每篇加3分。被金华、省、农业部三级信息门户网站采用信息(不包括子网采用),每条分别加2分、4分、20分,开拓性工作的主要做法或经验总结等综合性文章,每篇加5分、10分、40分。
(2)永康、金华、省农业厅、农业部四级业务线农业信息简报采用加分:被永康农业局主办《永康农业》、金华市农业局主办《金华农业》、省农业厅主办《浙江农业信息》或农业部主办的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分别加2分、5分、20分、100分。
(3)永康、金华、浙江及中央四级党委、政府政务信息采用加分:被永康市委办、市府办,金华市委办、市府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中央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分别加5分、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