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141号
关于永康市民政局市老年活动中心(原常春苑)
修缮项目追加投资的批复
永康市民政局:
你局要求审批老年活动中心(原常春苑)修缮项目追加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同意在原经永发改[2009]46号文已批市老年活动中心(原常春苑)修缮项目投资85万元基础上继续追加投资。
二、项目追加投资10万元,资金从福利彩票返还公益金中列支。
三、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追加手续。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0年9月13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