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113号
关于永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要求审批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0]53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江南街道城南路(廉租房旁)将原经市发展计划局批复的经检办公楼至今未实施的项目改为工商局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实施建设。新建的企业服务中心包括注册大厅、办公用房和企业培训中心等建设内容。
二、项目总用地365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950万元,其中省补助300万元,市财政650万元。
三、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一○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0年8月3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