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102号
关于新建永康舟山镇里木坦村方坞岩山塘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机电排灌管理站:
你站要求审批舟山镇里木坦村方坞岩山塘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在舟山镇里木坦村新建方坞岩山塘,该项目总容积为1.02万立方米,坝高7.6米,坝型为粘土心墙坝。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76.83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24万元,省财政11万元,市财政37.52万元,自筹4.31万元。
三、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0年7月26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