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199号
关于永康市公安局十个基层派出所及下属相关
部门业务技术用房规范设置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公安局:
你局要求审批十个基层派出所及下属相关部门业务技术用房规范设置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0]63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东城、西城、石柱、江南、象珠、永康经济开发区、古山、芝英、龙山、花街等十个基层派出所及公安局大楼刑大、信访接待中心、出入证办证大厅、巡特警大队等地进行业务技术用房规范化设置改造及新增相关设施的配置。
二、项目总投资599.5806万元,其中业务技术用房装修费用346.9625万元,必配设施费用252.6181万元;资金来源:中央政法转移资金100万元,市财政499.5806万元。
项目各分点业务用房规范设置改造投资具体如下:
(1)东城派出所 28.3016万元。
(2)西城派出所 45.3971万元。
(3)石柱派出所 25.7903万元。
(4)江南派出所 51.6843万元。
(5)象珠派出所 20.9481万元。
(6)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19.1498万元。
(7)古山派出所 16.6185万元。
(8)芝英派出所 17.3116万元。
(9)龙山派出所 22.3975万元。
(10)花街派出所 11.4852万元。
(11)公安大楼刑大 29.8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