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190号
关于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溪心行政村
拆迁安置东片区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溪心行政村拆迁安置东片区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0]62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溪心区块七号路以东、六号路以南、五号路以西、十号路以北的溪心东片安置区范围内进行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等市政配套工程建设。
二、道路硬化、绿化总面积1800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0年12月6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