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171号
关于永康市供电局清溪供电营业所综合楼
拆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供电局:
你局要求审批清溪供电营业所综合楼拆建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拟在象珠镇清渭街村将原清溪供电营业所一层仓库拆除,并原址新建综合楼一幢。(不新增用地)
二、项目新建建筑面积2255.62平方米,投资420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可研暨初步设计送审。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0年11月8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