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将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永人劳〔2010〕3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重视用工合同的签订工作,维护、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用工情况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要求各单位在
三、加强用工管理。本着节流开源的原则,科学布岗,减少临时用工,能不聘用尽量不聘用。各单位今后新聘用人员事先须向局报告,聘用后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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