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1]35号
关于永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青少年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妇女联合会、共青团永康市委:
你们要求审批永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1]68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永康市南三环线以北高塘村以西地块选址新建永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内容主要为:活动中心用房、办公楼、附属用房、室外设施等;青少年宫建设内容主要为:实践活动楼、科技馆、文艺楼、办公楼、展览廊、连廊等建筑。
二、项目总用地47000平方米,其中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7000平方米,青少年宫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500平方米,其中妇女儿童活动中心8000平方米、青少年宫17500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妇女儿童活动中心4857万元、青少年宫6143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土地预审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