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1]26号
关于中共永康市委党史办公室红十三军第三团(师)纪念馆建设项目的批复
中共永康市委党史办公室:
你办要求审批红十三军第三团(师)纪念馆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1]67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舟山镇方山口村对原徐公祠进行维修、布展及雕塑等内容建设,使之成为红十三军第三团(师)纪念馆。
二、纪念馆装修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不新增用地),投资75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1年3月29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