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农通[2010]8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永政【2010】2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大学生投身农业补助资金发放,特制定《大学生投身农业补助操作程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永康市农业局 永康市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大学生投身农业补助操作程序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永政【2010】2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大学生投身农业补助资金发放、特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扶持对象:在永康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一星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从事种养殖技术服务工作的种养殖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及辞职投身农业的在职大学生村官。
二、扶持条件:
1、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在3年(含)以上。
2、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3、扶持对象必须在岗(限永康市境内岗位),每月上班不少于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
三、补贴标准:1000元/月(大学生村官1200元/月)。
四、申报与认定
1、扶持对象通过用人单位向农业部门申报,填写申报表,并交一份劳动合同备案,申报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张。
2、人事劳动部门和农业部门联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