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1〕87号
关于永康市城西新区花川村经济合作社
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城西新区花川村经济合作社:
你社要求审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拟在永康市城西新区花川区块金龙坑水库东侧的征地返还工业用地地块一和地块二内新建标准厂房等建筑。
二、项目总用地105903.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179.76平方米,其中地块一用地68023.79平方米,建筑面积81318.99平方米;地块二用地37880.08平方米,建筑面积37860.77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3582万元,资金自筹。
四、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城西新
区管委会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1年7月14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