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1〕154号
关于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2011-2015年
农房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
根据永政发〔2011〕145号《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1-2015年农房改造工程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对你镇所辖范围内的农房改造工程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象珠镇庄口、寺口吕、后渠、大儿前、柳墅、塘里坑、竹川、上叶、横渡、苔川、派溪吕等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农房改造、拆除危旧房、安置新房。
三、项目建设规模:拆除旧房1624户、占地面积155910平方米;安置新房1543户、占地面积164780平方米、建筑面积659120平方米。(各村具体拆除、安置数和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及分年度计划详见所附永政发〔2011〕145号文件中的清单)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9320.8万元,其中市财政1870.92万元,自筹57449.88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2011-2015年。
六、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附:永政发〔2011〕145号文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