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7号
关于永康市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追加投资的批复
永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处要求追加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垃圾填埋场的安全,需在现花川垃圾填埋场原址上修建二号大坝。现经市政府同意,在永发改〔2006〕232号文已批总投资1878万元基础上追加投资。
二、项目追加投资34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追加手续。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城管执法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1月16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