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3号
关于永康市西溪镇文化活动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永康市西溪镇文化活动中心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址:西溪镇上塘头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文化活动中心用房。
四、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119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86.85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市财政900万元,自筹600万元。
六、项目建设周期:一年。
七、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
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