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农通〔2012〕41号
各镇(街、区)农办,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康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永安委〔2012〕3号)、永康市宣传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永监〔2012〕29号)、《关于印发永康市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安委办〔2012〕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农业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特色精品农业这一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生产规模化、产品标准化、经济生态化的要求,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以强化生产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农业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全力以赴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促进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生产主体安全责任。要强化生产主体第一责任者的责任,推动农业生产主体始终把预防事故、保障生命安全作为生产经营发展的首要任务;指导督促生产主体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改善安全条件,加强安全培训,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2、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把手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农业安全生产与农业产业发展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各镇(街、区)、局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农业安全监管工作,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3、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要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各镇(街、区)和局属各单位年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农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通报、考核奖惩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查处事故,严肃追究监管责任。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依法从严处理。
(二)进一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各单位要突出农业机械使用、设施农业应用等领域,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保障农业生产平稳开展。
1、狠抓农机安全运行。深入开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持续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检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法制,完善农机监管体制,创新农机监理机制,增加农机安全投入,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2、狠抓动植物疫病防控。要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全力抓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和检疫监管,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等行为。要强化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体系、重大植物疫病阻截带建设,严格引进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加强柑桔黄龙病、加拿大一枝黄花的集中防控,严防外来有害生产传入,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植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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