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106号
关于330国道花街收费站拆除及路面修复
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交通建设发展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330国道花街收费站拆除及路面修复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2〕3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拟对330国道花街收费站公路地面以上建筑物(包括收费岗亭、安全岛、防撞头砼、钢网架等)予以拆除,并对路面损坏路段进行修复。
二、项目总投资32.23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交通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8月22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