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102号
关于永康经济开发区S11-25地块南侧
防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永康经济开发区S11-25地块南侧防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2〕3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永康经济开发区S11-25地块南侧(金都路以北、宁帅公司以南)进行防护工程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全长268米,档墙高度5.0-8.0米,挖土方7860立方米,挖石方5240立方米,浆砌块石3065立方米,C20混泥土27.5立方米,砂硕排水层615.8立方米,拆除浆砌圬工248.6立方米,拆除砖石围墙90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63万元,资金自筹。
四、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可研暨初步设计送审。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
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8月22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