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99号
关于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门窗
维修更新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
你院要求审批门诊楼门窗维修更新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2〕3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永康市飞凤路18号现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内对门诊楼门窗进行维修更新。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门诊楼1-4层窗户更换为中空玻璃及安装防盗窗;3-4层更换防盗门26樘。
三、项目总投资6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消防大队、卫生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8月22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