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38号
关于永康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卫生局:
你局要求审批永康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2〕2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永康市建设路71号公共卫生中心大楼12楼对原有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及新增设备、设施使之成为永康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用房。(不新增用地)
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办公场所、指挥调度系统、信息中心、后勤保障等用房改造及新增急救车辆二辆、有关设备、设施等。
三、项目改造总面积500平方米,投资130万元,其中申请省补资金35万元,市财政95万元。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8月20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