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62号
关于永康市老年活动中心
装修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民政局:
你局要求审批永康市老年活动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2〕1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永康市迎春路1号老年活动中心内对原有活动用房进行装修和购置设备、家俱等设施。(不新增用地)
二、原活动用房二层内部装修建筑面积870平方米;二层露台翻修;大楼外墙装修面积2810平方米;屋面琉璃瓦翻修面积1110平方米及新购置设备、家俱等。
三、项目总投资208万元,其中省民政厅补助30万元,金华市民政局补助50万元,永康市财政128万元(彩票公益金中列支)。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7月12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