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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残联[2012]4号
关于开展全市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实名制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镇(街、区)残联: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实名制登记工作的通知》(浙残联教就[2011]57号)精神,我市将对所有持证残疾人开展基本状况与需求实名制登记工作,为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展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登记目的
通过开展持证残疾人实名制登记,准确了解掌握我市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为进一步确定残疾人帮扶政策,解决残疾人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准确依据。进一步提高残联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登记对象和内容
具有我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登记内容: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康复、文体和社区活动,无障碍等方面状况及需求。
三、组织领导
全市持证残疾人实名制登记工作由市残联统一部署实施。各镇街区残联组织落实登记调查工作人员陪调、入户调查、质量控制等工作。本次调查登记、录入工作由市残联委托丽州统计事务所承担。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残疾人实名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残疾人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实名制工作的整体安排、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杨宏伟
副组长:施春雷
成 员:吕宏星 陈爱珍
(二)成立工作联络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联络组,负责对各镇街区实名制登记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联络保障等。
第一小组负责联系经济开发区、方岩镇、芝英镇、古山镇、西溪镇、龙山镇
联络员:吕宏星、邓新爱
第二小组负责联系花街镇、城西新区、江南街道、象珠镇、唐先镇
联络员:陈爱珍、应爱
第三小组负责联系石柱镇、舟山镇、前仓镇、西城街道、东城街道
联络员:童明亮、蒋春琴
四、实施步骤
登记工作从2012年5月4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镇街区残联理事长、残联干部、入户调查员等人员参加的实名制工作动员会并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
(二)登记阶段:各镇街区全面开展全市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实名制登记工作,由丽州统计事务所的调查员以村(居)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入户登记、电话登记、信息对接等方式对全市持证残疾人逐人核实登记,认真填写登记表,登记时发现原二代残疾人证基础信息存在差错的应及时做好核实补充和完善工作。
(三)审核录入阶段,入户登记工作完成后,各镇街区残联对登记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表格要退回,调查员进行重新登记。审核通过后的登记表,由调查队专人负责,录入全省实名制管理系统。
(四)检查汇总阶段:数据录入工作完成后,由市残联对各镇街区的数据录入进行检查,以确保实名制登记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五、经费保障
开展全市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实名制登记工作经费列入市残联2012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实名制登记工作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是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的保证。搞好这次实名制工作,对促进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这项工作的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要求,确保质量。这次登记调查重点旨在真实、有效和全面。认真做好方案制定、人员培训、核实登记和数据录入等环节的工作,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整,数据录入准确无误。残联组织工作联络组,要经常性地对入户登记工作进行检查,并给予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确保收集信息的准确性。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在调查的各个阶段开展残疾人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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