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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委〔2008〕1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08年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针对我市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2008年度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矿山、防雷、消防、特种设备、建设、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冲压等九个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方案拟制单位:
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拟制《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监局负责拟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监局负责拟制《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气象局负责拟制《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拟制《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质监局负责拟制《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建设局负责拟制《建设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监局负责拟制《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监局负责拟制《冲压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对专项整治方案内容要求:
专项整治方案的内容要突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特别是要在认真总结往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以往已提出整改又未完成的工作更要努力安排完成。项目必须在本年度内全面或阶段完成,有量化指标和考核办法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人(单位)、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间。
请各拟制单位依据上述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拟制,并在2月4日前及时报送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审核后,发文施行。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