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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委办〔2008〕50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通知》(永政办发〔2008〕166号)精神,决定成立督导组对全市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按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永安委办〔2008〕46号)的督导内容实施。
二、督导方式
(一)听取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抽查下属或辖区内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查阅安全生产台帐等资料。
三、时间和分组安排
(一)时间:12月25日至2009年1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长确定。
(二)分组安排。
详见附件《督导分组表》。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区)、市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督导组做好督导工作。
(二)车辆由组长单位安排。督导组组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在督导时段内自行安排督导时间。
(三)各督导组在2009年1月15日前将督导情况书面上报市安委办。
附件:督导分组表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督导 通知
抄送:金华市安委办,永康市府办,卢跃东市长、蒋永根常务副市长、市安委办正副主任、各督导组成员单位。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19日印发
附件:
督导分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