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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委办〔2008〕46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永政办发〔2008〕166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供你们在本次大检查活动中掌握运用。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加强路检路查,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确保道路安全形势稳定。要抓好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整治,增设标志标线和防撞设施;进一步抓好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的安全监管和车主、驾驶人的管理,从源头上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加大水上交通的监管力度,严格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自用船非法载客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严格对铁路运输设施设备的安全监控,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确保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
(二)消防安全。大力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着力防范电气问题引发的火灾事故。依法查处有关单位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学校、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网点。特别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凡技防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得存放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
(四)建筑施工安全。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特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涉及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项目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切实消除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现象。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施工现场防风、防雨、防雷、防滑、防坍塌、防火灾等监管措施。
(五)校园安全。学生活动要有教师带队,事先要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勘察活动场所,对活动场所、行进路线、交通工具、器材设备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在各项活动中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以培养防火灾、自救、互救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避险、救生和报警的方法。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对校长、教师的培训内容,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学校组织大型活动,要严格审批,严禁使用氢气球。
(六)用电安全。要认真督促涉电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电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近期切实按照《用电安全提示卡》的八项要求进行用电设施等基础配备,特别是要加强临时用电的防触电措施和杜绝涉电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二、检查职责分工
各部门对下属单位或所辖行业领域进行检查,各镇(街、区)对辖区内除部门检查以外单位进行检查。
各镇(街、区)、各部门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的职责分工、排查方式、时间安排、隐患信息处置、隐患整改落实、隐患整改分级督查、隐患分级销号等制度,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消防、安监、交警、卫生、供电等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和专业特长,组织力量对本次检查进行专业督导。
镇(街、区)要对辖区内部门管理的行业、领域的检查情况进行了解,必要时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将检查情况抄告备案。
对部门和当地联合(双重)管理的区域,有关部门应主动联系当地政府进行联合检查或主动与当地政府明确检查职责。
三、督导安排
(一)从本月22日开始,市安委办将组织对镇(街、区)的大检查进行督查指导,其主要工作内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