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安监〔2010〕69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镇(街、区)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
为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金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金安监管〔2010〕121号),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实施不同强度、差异化的监管方法,以达到重点整治差的、提高中间的、巩固和扩大好的企业的目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工作着力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运行为载体,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内部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全评价机构和专家检查组负责“挑”隐患、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治”隐患的责任体系,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分类评估,并划分A、B、C和D类四个类别的监管等级;按照企业类型和分类监管等级,划分市局及镇(街、区)安监中队二级监管范围;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实行动态监管,定期进行重新评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实施对象、分类标准和划分步骤
(一)实施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或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学品生产活动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二)分类标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基础管理状况,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评估表》(附件1)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打分评估,按分值初步划分A、B、C和D四类监管等级。以此分类为基础,对个别划定监管等级存在直观偏差的企业,可结合以下分类情况说明予以适当调整校正,最终确定企业分类监管等级。
1.A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很好,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扎实。能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在实际安全生产管理中切实运行,特别是具备安全隐患自诊并及时治理的能力。A类企业分类评估分一般为90分及以上,为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2.B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较好,有较好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能在实际安全生产管理中得到运行,具有安全隐患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安全隐患排查自诊的制度管理体系和执行能力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B类企业分类评估分75分以上90分以下,至少为市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3.C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已建立或基本建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但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制度针对性不强或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