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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委〔2009〕1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永康市2009年度烟花爆竹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现将《永康市2009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烟花爆竹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金华市安委办,永康市府办,蒋永根常务副市长、金跃民市长助理。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3月19日印发
永康市2009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年”深化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2009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处理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理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运输、经营、储存和燃放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 主要任务
(一)认真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经营户正确认识非法运输、经营及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其依法规范经营;宣传普及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经营布点工作,严格控制新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的准入关口。按照“安全、便民及总量控制”原则,对符合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的销售许可证发证率达到100%。
(三)加强批发、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监管。1、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通过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对批发公司:一是要完善产品“双签”(浙江省专用封箱签、省烟花协会及批发公司防伪标签)的管理,“双签”不全的产品不得批发销售;二是完善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严格产品的进出库管理;三是严格批发公司产品订货合同的登记备案。对各零售经营网点要继续规范安全设施、经营条件。3、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安全大检查。检查分三个层次,分别为批发公司和零售点自查、乡镇普查和市安监局复查。检查使用统一表格(见附件1、2)。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每季度须开展不少于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零售经营单位每半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
(四)加强运输环节监管打击。加强路面监控,特别是对邻县缙云进入我市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运输规范车辆以及属非法批发经营的接货单位要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