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安委办〔2012〕35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工作,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2〕93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2〕1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永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金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金安办〔2012〕51号)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永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2〕93号)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着重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努力实现以下4项工作目标:
(一)通过调查摸底,基本摸清我市有限空间企业或作业场所。
(二)通过专项治理,使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素质。
(四)严格执法检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减少和控制有限空间作业的事故发生。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8月25日-9月5日)
各镇(街、区)安监中队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安监局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二)调查摸底,开展业务培训(9月6日-10月30日)
各镇(街、区)安监中队要针对本地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市安委办要求永康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在对有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过程中,增加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知识内容(长期)。
(三)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9月1日-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