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安委办〔2012〕5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最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5号),为落实该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各镇(街、区)、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组织召开专题宣讲会、讨论会,逐条逐句地学习。通过学习,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内涵和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真正建立在企业和全社会安全保障基础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安全发展共识。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创新方法,借势借力,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途径,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共识和合力,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三个联动”、“两化一体”三年大行动、创建规划化、教育培训、冲压检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四项达标活动,发放单行本,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邀请专家进行宣讲和辅导,让社会和企业了解文件相关内容和要求,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抓好年初各项工作方案、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结合起来,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完善诚信机制建设,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更好地坚持和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请各镇(街、区)、各成员单位的学习贯彻情况及时向市安委办反馈。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意见 通知
抄送:金华市安委办,永康市府办。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