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教育辅导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联合开展2008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对象 凡2008年 二、年度检查内容 2008年度本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依法登记情况;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年检机关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学校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其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下一年度事业计划及事业发展情况等。 三、提交或出示材料 参加年检的单位应提交或出示以下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一式四份); 2、《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到期的、有变更事项的连同正本); 4、消防许可证明复印件; 5、职工花名册、上一月度工资册、劳动合同样本、相关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材料。 四、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一)有不良投诉或举报有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校设立不满3年。 (三)幼儿园专任教师未按教育局文件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 (四)签订劳动合同率未达到100%。 (五)有不及时足额发放劳动工资现象发生。 (六)未参加社会保险。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限期整改。 (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迁移变动单位地址。 (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下受让的。 (三)有克扣、拖欠劳动工资,收取押金及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现象的。 (四)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 (五)校舍、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六)幼儿园重新审核时被定为暂缓发证的。 3、各学区教育辅导中心3月10日前做好年检工作的布署,并向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