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工商发[2012]13号
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队:
根据《关于开展中心镇工商所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工商人〔2011〕97号)文件精神,永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古山工商所更名为永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古山分局。
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8152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