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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行政处罚公示 | |
永行政执法罚示[2012]007号 兹有园丁南路55弄4幢6号徐岩成户申请规划验收,经查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未按规划审批图施工,房屋北面增建挑梁,导致建筑面积超审批60.86㎡。执法局与规划局拟联合对该项目实行没收违法收入并处以罚款的处罚,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9月4日至2012年9月13日,公示地点:建设现场和永康市规划局网站(www.ykgh.gov.cn)。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2012年9月14、17日、9月18日三天,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87185121(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建设执法大队) 87101398(永康市规划局) 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永康市规划局 二O一二年九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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