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行务〔2012〕6号
关于印发《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窗口,各分中心,各科(室、站):
现将《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规范》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工作落实,提高服务水平。
附:《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规范》
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2年3月28日
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规范
一、服务工作原则
(一)勤奋学习,提高素质。积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与本部门、本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敬业爱岗,恪尽职守。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主动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
(三)依法行政,竭诚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规程办事,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 “服务至上”的理念,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严禁参加一切违法违纪活动;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严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五)文明工作,弘扬美德。遵守社会公德,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着装整洁、得体,待人热情、谦和、有礼,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服务环境安全、卫生、有序、美观,自觉维护办公秩序。
(六)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正确处理各种工作关系,共同创造和维护团结、和谐、民主、协作、宽松、友爱的工作氛围;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始终保持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
二、工作程序规范
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服务时,要精神饱满,坚持微笑服务,做到积极、主动、耐心、细致、周到,坚持以礼待客,运用规范得体的言语、动作、神态去表现对办事群众的尊重与友善,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文明、贴心的服务。
(一)服务语言
1、工作人员应尽量使用普通话接待办事群众,对不同的办事群众要称谓得当、说话得体、语气亲切、意思明确。
2、坚持使用服务用语,杜绝服务禁语。
文明服务用语:(1)您好,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2)再见,请走好。(3)我马上为你办,请稍等。(4)对不起,让您久等了。(5)对不起,请到××窗口办理。(6)这是您的材料或什么证,请收好。(7)对不起,请您原谅。(8)对不起,请您稍等一下。(9)对不起,您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