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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
各持证人员: 为做好2012年度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10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我市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继续教育对象: (1)2010年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 (2)2009年及以前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但未参加2011年统计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组织方式:2012年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委托永康市丽州统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承办。 三、报名时间:2012年8月16日至9月10日。 四、报名地点:永康市丽州统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城东路53号三楼)。 五、联系电话:0579-87025188。
永康市统计局 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