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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行政执法〔2012〕38号 关于核准瓶装燃气供应点的通知 永康市三超燃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要求给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国家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标准要求,本局组织直属中队燃气管理人员对你公司申请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勘察,现核准如下: 1.永康市三超燃气有限公司桥下供应点 经营地址:龙山镇红星村华新小区19号屋后平房 负责人:应振雄。 2.永康市三超燃气有限公司下徐店供应点 经营地址:芝英镇下徐店村环村中路3号平房 负责人:徐扎成。 3.永康市三超燃气有限公司龙川路供应点 经营地址:西城街道龙川西路72号西棚头脚平房 负责人:吕建军。 接此通知后,请你单位按照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申报材料的要求,在一个月内向365办事中心城管窗口办理《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手续。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