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扬中医药特色,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举办“西学中”(西医师学习中医知识)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全市各医疗单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在职西医临床医务人员。
二、学制、学费
(1)学制:学制两年。
(2)学费:每人3000元/两年。
三、教学内容和学习形式
(1)教学内容:由浙江省中医药大学统一安排。
(2)学习形式:以集中授课、自学、临床实践相结合方式进行。
a、理论学习:每月集中授课1次,学习时间为3天,共218学时。(一般安排在周五至周日或周六至周一);自学时间自行安排,根据西学中大纲要求大于411学时。
b、临床实践:8个月,实习地点原则上由学员所在单位安排。
四、相关要求
(1)培训班由市中医学会承办,培训地点设市中医院。
(2)培训名额分配:市直各医疗单位5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视报名情况可酌情增加)。
(3)各参加培训班人员填写报名表,于11月15前上报医政科。
(4)“西学中”培训属于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通过考核合格,每年可获得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I类学分25分。培训结束考核合格者,由省继续教育委员会颁发西学中结业证书。
“西学中”培训是我市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是加强物美价廉的中医药进社区、下基层的重要举措,也是医院加强专科建设的内容之一。请各医疗单位充分认识举办培训班的意义与作用,通过参加“西学中”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熟练地运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对临床疾病进行辨证治疗,更好地运用中西医结合知识服务于农村、社区人民群众。
附:“西学中”培训报名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