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当前,正值流感、流腮、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我省流感活动度呈现不断增强的趋势,甲型H1N1比例逐渐上升为优势毒株,我市常规流感监测送检样本中也检出数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日前省卫生厅应急办发布《关于通报近期我省甲型H1N1流感等流感疫情趋势的函》(浙卫应急办函〔2011〕5号)对当前流感防控工作作了要求。为加强春节前后我市的流感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严防重大疫情的发生与流行,现就有关防控工作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做好防控准备。面对快速上升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各医疗单位要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估计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流感、麻疹等传染病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组织、人员、技术和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春节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保障疫情信息通畅,并确保各应急防控组织与人员队伍时刻处于备战状态,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能及时有效规范地开展应急处置。
二、切实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规范处置各类暴发疫情。各单位要严密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监测敏感性,开展早期筛查,力争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病人,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同时还要积极开展群体性呼吸道疾病、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呼吸道死亡病例、严重急性呼吸道病例(SARI)等异常事件和病例的调查处置工作,以利于及早发现流感在流行病学或者严重性方面发生的改变,正确有效,科学应对。
三、进一步规范呼吸道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工作流程。各医疗单位要按照《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合理分流病人,及时处置可疑病人,落实隔离治疗措施。发现疫情后,要及时做好现场处置和个案调查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甲型H1N1流感病毒可能导致幼童、孕妇以及患有基础性呼吸系统或其他慢性病症(包括哮喘和糖尿病)等高危人群出现严重症状,对危重病例做到早期识别和适当治疗非常重要。对症状严重或伴有并发症的流感病人,应尽快用奥司他韦或扎那米韦进行治疗。市卫生监督所要对各单位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消除防控隐患。
四、加强对学校、幼托机构等重点场所的检查指导。学校和幼托机构是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场所,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要加强对辖区各学校和幼托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制工作的检查,指导和帮助他们建立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加强环境卫生、通风消毒和健康教育等管理。要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对未按规定程序完成相应疫苗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五、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各单位要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流感、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相关防治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对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能力。
六、积极推行疫苗接种,建立免疫屏障。疫苗接种是防控流感的最有效手段,可以显著降低受种者罹患流感及流感相关并发症的风险。目前季节性流感疫苗中已经包含甲型H1N1、甲3和乙型等流感毒株抗原成分,对于预防甲型H1N1流感同样有效。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学生、教师、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等是流感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各地应加强宣传,积极建议高危人群进行疫苗接种,切实保护高危易感人群。
七、积极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春季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流行特点,广泛开展防治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流感、麻疹等传染病危害的认识,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醒群众及时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个人预防工作,同时要适当体育锻炼,加强居室通风,做好个人卫生,出现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就医。
附:关于通报近期我省甲型H1N1流感等流感疫情趋势的函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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