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康市天骄机械制造厂
扩建厂房工地6·12高处坠落责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永政发〔2016〕87号
市安监局:
你局《关于永康市天骄机械制造厂扩建厂房工地6·12高处坠落责任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永安监〔2016〕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由你局与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建设局、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
二、同意该报告对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责任区分、处理意见,以及所提出的整改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