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鼓励住宅小区及其周边交通秩序实行社区自治管理的若干意见
永政发〔2016〕8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住宅小区及其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扎实推进“全民治堵”工作,从根本上改善城乡交通环境,经市十六届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鼓励住宅小区及其周边的道路(除城乡主次干道外,下同)、城市背街小巷等的交通秩序实行社区自治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交通秩序社区自治管理的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根据“全民治堵”工作要求,坚持堵疏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动员全市社区(村)居民自觉参与,加强社区(村)内停车和交通组织规范化管理,形成长效自治管理机制,住宅小区及其周边道路、城市背街小巷等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基本要求。
1.政府指导。各镇(街道、区)是本辖区“全民治堵”工作责任主体,要牵头本辖区社区(村)对住宅小区及其周边道路、城市背街小巷的交通秩序实行社区自治管理,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政策扶持、检查考核等工作。
2.属地管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社区交通秩序自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突出发挥基层组织的社会管理功能,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制订包括社区交通秩序管理的《业主公约》(《村规民约》),将所有进入社区(村)辖区的车辆纳入服务管理,全面履行属地管理的责任。
3.堵疏结合。要“严”字当头,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要按照“全民治堵”行动的工作要求,依托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保障,综合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严管重罚;要积极挖掘停车资源,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尽可能建设(提供)更多停车位,坚决杜绝以建设停车设施名义进行私搭乱建;要综合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尽可能提高停车位的使用周转率。
4.资源共享。要根据社区停车“潮汐流”特点,在建立经济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将社区暂时闲置的停车资源向社会错时开放,特别是要向周边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公共服务机构员工开放,让公共服务机构有限的泊车资源尽可能提供给学生家长、病患家属或购物消费者等群体人员使用,实现有限停车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多方共赢。
(三)主要任务。
1.街角闲置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各镇(街道、区)要组织社区(村)基层组织力量,对住宅小区及其周边闲置土地资源进行一次摸底盘查,厘清土地权属、做好政策处理,并结合“创国卫”工作按不同土地性质进行分类处置,尽可能结合泊车功能进行街角小品建设,包括建设临时停车位和生态停车位等。
2.社区(村)停车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各镇(街道、区)要牵头各社区(村)综合施策,做好辖区内被移用停车场、停车库(位)的功能归位工作;要牵头各社区(村)做好相关政策处理工作,在不违反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房前屋后公共土地资源建设停车位;在统一利益相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设置单行线等方式,在背街小巷等道路资源上科学漆画停车位;鼓励社区(村)依托小区物业建立停车诱导系统,推进社区停车电子收费系统联网建设,提升社区停车管理水平。
3.社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社区(村)要发动各种基层力量,加强小区及周边道路停车秩序管理,要求进入辖区的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对乱停车等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按《业主公约》(《村规民约》)进行处理,对不服从管理严重影响社区交通秩序的,由城管执法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理,进一步规范社区停车和交通秩序,显著提高通行能力。
二、鼓励投资建设公共停车位(场)
(一)补助停车位漆画。社区(村)在住宅小区及其周边道路、城市背街小巷等,通过设置单行线等方式完成政策处理需要漆画停车位的,每个公共停车位补助60元或由公安交警、城管执法部门帮助漆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