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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6年度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永政办发〔2017〕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以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以一系列重要时间节点的禁毒安保工作为载体,以深化禁毒宣传预防,强化涉毒打击治理,夯实戒毒管理管控,严肃查毒堵源截流等工作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禁毒工作,有效遏制了毒品问题的滋生和蔓延,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热爱禁毒事业,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6年度禁毒工作12个先进集体和39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
西城街道
舟山镇
龙山镇
象珠镇
城西新区
市人民法院
团市委
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市公安局芝英派出所
市公安局古山派出所
市第三中学
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先进个人
章 雍(东城街道)
金玲娟(西城街道)
任兆龙(江南街道)
朱显达(芝英镇)
胡俊豪(石柱镇)
陈志勇(前仓镇)
梅朝勇(舟山镇)
方武南(古山镇)
周闪闪(方岩镇)
应巍炜(龙山镇)
应彩翠(西溪镇)
吴鲜艳(象珠镇)
王一鸣(唐先镇)
陈陶陶(花街镇)
章晶晶(城西新区)
周高福(经济开发区)
舒红光(市府办)
应建栋(市人民法院)
胡丽笑(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