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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十七届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永政发〔2017〕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工作,其他市政府领导协助市长工作。现将永康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朱志杰(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规划、编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财政局、审计局、规划局、编办。
胡积合(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抓好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的落实和财政方面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物价)、法制、统计、信访、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三产发展、市场建设、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机关事务、人民武装、铁路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府办、发改局(物价局)、法制办、国资办、统计局、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局)、司法局、国土局、人力社保局、机关事务局、行政学校、应急办、五金城集团。
联系法院、检察院、人武部、武警、信访局(8890便民服务分中心)、永康火车站、永康火车南站。
吕群勇(副市长)
负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节能降耗、科技、专利、金融、总部经济、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企业上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经信局、科技局、金融办、总部办、安监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食安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方集团、汽车办、集群办、央企对接办。
联系供电公司、海关办事处、检验检疫办事处、总工会、工商联、人民银行、银监办、农商行、各商业银行。
胡增强(副市长)
负责农村、农业、林业、水务、五水共治、扶贫、防汛抗旱、民政、供销、慈善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林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水务局、民政局、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