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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4〕65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林业局关于
永嘉县森林采伐及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森林采伐及木材运输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九月八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4〕65号.pdf
